受害人:兰细迁 系受害村民代表,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双林镇锁匙坑村人,主要反映村里存在重大人身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2008年海螺水泥厂被分宜县政府招商引进到双林镇瓦屋村委锁匙坑村附近不到三百米的山上石头矿山开采,每次震动力非常强大!(震源地可达到两公里左右)把我村大部分居民房震动致裂缝有的成了危房!下雨天大部分居民房严重漏水!附近村比我村距离海螺矿山远的多却搬迁了,海螺水泥厂每年向分宜县政府缴税上亿,为了税收损害百姓利益危害群众人身安全放任不管!这么多年一直找海螺和政府求重视解决被推诿! 2012年有很多村民准备一起群访,双林镇政府得知群访消息特意打电话对我说已经得到分宜县政府领导的认可搬迁,叫我去镇政府看搬迁报告的同时也给我临时复印了一份,可在房屋赔偿一事没有达成共识,一平方赔偿450元,分一块山地自行解决,我认为完全没有按照国家搬迁政策标准履行,村民难以接受;
2018年至2020年11月多次准备上访,被镇政府领导和分宜县信访局副局长打电话叫劝回,并受县镇领导的威胁; 2020年1月1日分宜县委主要领导在双林镇党和村委会的陪同下亲临现场及分宜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去我村查看现场N次全是走过场,没有结果;2020年9月23日说省安全局派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距离三百多米,分宜县政府决定不搬迁只对房屋进行维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