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特别是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主动转变监督理念、调整监督重点、延伸监督触角、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在新时代推动四川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迈入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方阵。
全力投入平安四川建设
▶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网络安全。成功办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专案。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起诉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3900人,严防金融、经济等领域风险向政治领域传导。
▶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案件统一由省、市检察院把关定性,无一起涉黑案件被法院改变定性。对案件暴露出的行业监管不到位问题,制发1247份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到期回复率、整改率均达100%。省检察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针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强化10条措施。省检察院就加强禁毒工作向凉山州政府发出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在凉山出庭公诉特大毒品犯罪案件,有力震慑犯罪。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毒品办案组被最高检通报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 助力疫情防控。积极推行非接触办案模式,实行省内异地阅卷,率先探索跨省阅卷。依法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511件,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和涉疫矛盾纠纷,3起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制定“川检十条”,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依法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不逮捕236人,不起诉147人。对2022件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挽回损失。7起案例入选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 强化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在全国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公室,首创知识产权案件备案备查制度,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36人,5件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 主动服务国家、全省战略部署。率先提出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对7024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最高检在南充召开会议推广四川经验。大力推进天府新区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建立48项检察协作机制服务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检察协作,共护长江和黄河上游生态安全,确保出川清水向东流。
全面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推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运用,立案监督、纠正漏捕漏诉分别同比增加24.42%、19.78%。提前介入侦查数同比增加近10倍,退回补充侦查数同比减少44.06%。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促成省人大、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分别出台意见。用好“派驻+巡回”监督手段,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243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各类违法情形16775件(人)。对省内32所监狱开展跨地区交叉巡回检察。
▶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聚焦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民事抗诉3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41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704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提出监督意见520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62人。
▶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65件。常态化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监督法院依法办理,提出检察建议1072件。扎实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14件。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5个领域,立案1946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898件,提起公益诉讼1309件,公益保护质效位居全国前列。探索推进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办理,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文物保护等领域案件109件。
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
▶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省检察机关共转隶2333人,其中省检察院转隶到省纪委监委78人。依法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2918人,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66人。
▶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省现有遴选出的员额检察官3738名,基层院85%以上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三级院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更高层次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 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在最高检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的关心支持下,省检察院组建第一至第十检察部,市级检察院内设机构减少4.6%,县级检察院内设机构减少47.5%,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已经形成。
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制定七条措施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党建引领检察业务工作,切实提升检察工作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 配强班子带好队伍。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三培育三引领”活动,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数量全国第一。
▶ 始终从严治党管检。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和全省检察系统党的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持之以恒从严治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