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如火如荼开展,多地各出奇招治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把手”身体力行,主持召开环委会并暗访督查;推动司法协作,共护嘉陵江流域绿色发展;制定出台相关行动方案及行动告知书,致力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一把手”身体力行 带头深挖环境治理问题 4月25日,内江市委书记、市长郑莉主持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二季度例会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并讲话。 会议强调,绿水青山是内江发展的“本底”“本色”。要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全力管控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全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抓紧出台并严格执行《内江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防反弹攻坚二十五条措施》,确保今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国、省控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达90%以上。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市生态建设整体布局,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向上对接争取低碳试点项目,推动新能源产业示范区建设,着力建设低碳示范市。 值得关注的是,同天,郑莉还先后到内江市市中区叶彬砂石厂、清流河小河口大桥断面、翰翔建材经营部、市中区全安镇污水处理厂等地实地暗访暗查,查看企业整治、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散乱污治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现场部署整改措施,研究具体工作举措。 她强调,要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治理力度,加强乡镇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对该关停的依法依规坚决关停、及时关停、规范整顿,推动内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川陕甘渝4省市司法协作 共护嘉陵江流域绿色发展 近日,陕西、甘肃、四川、重庆4省市宝鸡、汉中、陇南、广元、南充、绵阳、遂宁、巴中、达州、广安、重庆-中院等11家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探索以流域、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环境资源跨区域一体化保护,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根据协议,11家中级人民法院将成立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协作工作的推进落实,执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除首任组长由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的院领导担任外,此后以流域自上而下顺序按年度轮流担任,任期1年,其余协作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 嘉陵江流域11家中级人民法院将按照依法保护、保护优先、共建共享、协同共治的原则,建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审执协同、能力共建、联合宣传共5类协作机制,包含联席会议、沟通联络、信息共享、期刊共建、跨区域案件一体处理、跨区域专业法官会议、协同执行、业务交流、咨询专家库、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联合发布绿皮书、联合开展主题宣传、共建司法实践基地等13项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配合密切、内容广泛、高效务实的嘉陵江流域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格局,增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 制定出台方案及告知书 破解臭氧防治难题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力应对天气转暖带来的臭氧污染被动局面,成都市印发了《成都市2021年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都市2021年夏季臭氧防控行动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加大管控与执法力度,层层传导压力。 《方案》从“移动源”“工业源”“城市面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四个方面提出了25条重点工作措施。其中“移动源”攻坚主要从加快公交、巡游出租车、运渣车、环卫车新能源更换、加快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开展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运渣车专项执法、强化油品质量监管等方面提出了10条攻坚措施,并将尾气超标柴油车专项执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等作为当前移动源管控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详情点击蓝字:强化移动源管控,严厉打击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告知书》则以汽修行业企业、工业企业、施工工地、加油站(储油库)四大行业为重点,对生产过程提出细化要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臭氧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安全。(详情点击蓝字:这份臭氧告知书,汽修行业请查收!)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目前成都已全面实现了“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维修复检”数据即时共享和联合监管,超标车辆已纳入公安交管部门电子布控系统,未复检合格上路行驶将再次受到处罚,直至复检合格才能消除报警。超标车辆请及时维修复检合格后再上路行驶。 来源:生态内江、广元环保、成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