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受贿罪的陈某某作出逮捕决定

发布时间 :2021-10-18

​​    日前,邹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代理副大队长、事故处理科原科长陈某某涉嫌受贿一案,由邹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邹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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