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指导辖内银行开展试点业务报备工作。截至目前,共有20家银行已完成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业务的报备工作。19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实现了首批业务落地。
那么什么是跨境理财通?
“跨境理财通”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促进湾区民生金融的一个创新业务。
简单来说,港澳投资者可以通过“跨境理财通”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则可以通过“跨境理财通”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实现个人资产配置的多元化。
“跨境理财通”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
“南向通”产品是指内地投资者通过“跨境理财通”购买的,发行主体在香港和澳门的产品,包括基金、债券和存款,都是中低风险且非复杂的产品。
当然,开展“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购买港澳理财产品需符合一定条件:一是具有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大湾区内地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二是具备2年以上投资经历;三是满足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200万元,或净资产100万元的最低门槛要求。
“北向通”产品是指香港和澳门投资者通过“跨境理财通”购买的,发行主体在内地的产品,包括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
“北向通”投资者准入条件则由港澳金融管理部门明确,“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对单个投资者实行额度管理,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
“跨境理财通”业务落地的现实意义
“跨境理财通”的创设打通了港澳及内地投资者对对方市场的投资通道,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港澳地区的居民/个人投资者可以投资内地的理财产品了,而内地的投资者也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去购买港澳市场的跨境理财。这为两地居民的理财投资提供了更多的多样性和选择。记得多年前,以为台湾的讲师给我们说到,港澳台地区特别是台湾地区,基本没有大陆居民经常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类无非就是保险、基金、存款等,要么风险大要么利率低,一年4%的理财对他们来说有很强的吸引力。当年的经典电影《夺命金》的故事情节并不是杜撰,而是现实写照,因此,前几年在如此市场化的市场环境中,台湾的资产管理业务才发展的如此成熟,有很多台湾老师到内地银行进行授课与培训。而跨境理财通的开展更是对港澳台地区居民的一个利好。
当然,特别期待台湾省的民众也能尽快加入到“跨境理财通”的队伍中来,和我们一起分享祖国快速稳定发展带来的红利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