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芳、牟某玲,未戴安全头盔...... | 一盔一带

发布时间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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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骑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不论是在市区、国省道还是在家门口的村村通、县乡道安全头盔一定要戴好戴好!戴好!戴好!安全头盔很重要……

她未戴安全头盔,所幸屁股先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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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日7时48分,在岚山区岚山东路安东卫东山村路口,驾驶电动自行车左转弯的周某芳并未下车推行横过斑马线,也没有回头观察和伸手示意,恰好行经路口的鲁Q5J**9小型汽车驾驶人孝某也没有注意提前减速避让,导致事故发生。  在该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所幸屁股先着地,并无生命危险。


一个安全帽滚落,一个后脑勺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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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6时41分,牟某平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经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村村通路段,与牟某玲驾驶由东向南左转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发生的瞬间,牟某平扣在头上的安全帽滚落在地,而未戴安全头盔的牟某玲则是直接后脑勺着地,最终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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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路口视频监控我们可以看到,牟某玲驾驶悬挂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从道路东侧胡同里出来,并未提前注意观察道路车辆通行情况;与此同时,牟某平驾驶摩托车由南往北快速驶来,两车躲闪不及发生碰撞事故……  后经交警经开区大队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未确保安全文明驾驶的牟某平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他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也没有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摩托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为什么要佩戴安全头盔?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为其结构特殊,发生事故时,车身容易失去平衡,骑乘人员极易被甩出,而头部往往会先着地,或者撞击到车辆及其他物体。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


  日照公安交警提醒,安全头盔很重要,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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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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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佩戴安全头盔



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有一些外出打工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把工地用的安全帽当作安全头盔戴,这也是极其错误的。因为安全帽的作用是工人作业时防止高空坠物,它的防护只有在顶部,对骑车人头部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还有一些骑乘人员,虽然佩戴了安全头盔,却没有系紧卡扣,在发生撞击时,头盔脱落,也没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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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安交警提醒,头盔不是扣在头上就行,也不是带在车筐里就行,规范佩戴才能确保安全。保护生命安全,从“头”开始,要选择和自己头型大小相当的安全头盔,太大或太小都无法起到保护作用。要水平佩戴,不要前仰或者后翘。最重要的是系好下颌带,下颌带要紧贴下颌,调整好长度,以有约束感为准,避免被撞击时头盔飞出。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当意外发生时,头盔可以缓冲大部分撞击能量,以减轻事故对头部的伤害。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正确佩戴头盔是最后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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