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证辐射环境安全,保障医用射线装置安全、合法、有序运行,根据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部署,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Ⅲ类医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10月18日开始,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对南城县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装置场所、翻阅资料台账、问答谈话等形式对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无死角”检查,核实了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重点检查了射线装置及其工作场所环评登记备案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情况、辐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日常管理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
在检查过程中,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了宣传,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下达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Ⅲ类医用射线装置的安装场所及运行状态,进一步完善了使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辐射安全防护水平,确保了辐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