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让人人都有一支麦克疯变得越来越平凡。同时,因为商业化大数据的精准推送,也让坏麦克疯的“马太效应”越来越强,“劣币驱良币”变得越来越容易,同样值得全社会警惕。
作为近两年最魔幻的网络热点事件, 追踪观察时间越长,越觉得不寒而栗、不可思议。
我们常说28是一面镜子,折射人心人性癫狂善恶。除了当事人的狭隘、自私、愚昧、冷酷与贪婪外,一些不怀好意、目的不明的网红大V借题发挥、煽风点火更是功高至伟。
如果将观察视角拉更长、推更广一点,香港黑暴、新冠疫情、“成都中学生坠楼”等无数网络热点事件,我们都可看到各类公知、网红、大V忙碌的身影。
几个月前,所谓日本外务省资助“吹日”公知,以及美国有关机构招募“懂中文的特殊人才”等信息的披露也是意味深长。
那么,这些“端国家碗,砸国家锅”的不忠不义之人,搞搞阵的责任是否就应算到网络商业平台头上呢?
显然,结论不能那么简单粗暴。
根据唯物主义辩证法原理: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商业化分发推送当然有其变现压力、唯利是图的原罪和先天不足。但,每个网络大v、自媒体使用者的个人道德修养、思想品格、三观曲直才是根本的、第一位原因。
互联网是一种技术,社交媒体是一个平台。
我们当然不能因此简单指责商业网络。相反,在当今大国竞争及国家安全出现新情况的大背景下,更应该大力扶持、发展自己的华文国际网络社交平台,不能让facebook、 youtube 、Twitter等专美于前、垄断国际舆论。
问题是:我们应该怎么管理、利用社交平台,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有网友认为,我们的社会应该建立、强化这样一种观念:
每个人都应该学会为自己或他人的每句话量化法律责任。
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越来快、越来越频繁,“蝴蝶效应”和“破窗效应”增强,人们彼此间的相互影响越来越大,一些报复社会型人从事非法活动也得以有了极大空间。
中国人多,而且不是一般的多。任何一个次生社会族群,哪怕再生僻、再小众,以比率换算成人口绝对数量都是一个庞大的量级。
换句话说,任何偏激的价值观念,理论上,在国内总有相当的同胞拥趸。
一个最无语、让人愤怒的例子就是“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老逝世,竟然也有无知者攻击诋毁。再往前,南京大屠杀、加勒万河谷保家卫国英雄还是有脑残者攻击。
从社会心理学来说,作为管理者,这些极度反人性的网络心理现象,不应仅仅把他们看做是个别人偶然、或者是炒作而忽视;更不能讳疾忌医,认为是自揭伤疤而忽略。
一直以来,我国的法律在有关人身伤害的刑事诉讼方面,多取决于直接的肉体健康、生命安全,极少关注精神方面的损害及潜在的反社会恶性。
比如网络热议的#错换人生28年# 中,相当部分网友讨论起来就是喊打喊杀,极端思想极其严重。
但刑法及司法部门对此无能为力,因为他们没有造成实际伤害。
至于这些动辄喊打喊杀、灭了你的极端思想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则见仁见智。
一些博主为了流量增粉,往往炒作不择手段。那么,今后是否可以根据网红大V们的粉丝数量额外量罪加刑呢?
再比如:平台在适当照顾商业利益的同时,对网络中争议对立双方明显的谣言、捏造、污蔑毁谤等言论进行明显标注,而不是一删了事。
这样的好处就是:一警告造谣者,你会触法;其次就是让更多的人发现这些谣言的可笑不靠谱。
又比如:错换事件中,有人曾造谣杜新枝郭希宽离婚、死亡、杜新枝四套房、姚策去世是假、杜新枝删除了“三千字长文”等等。这些极容易澄清的谣言,就要用显著标识的方法,不要删除。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谣言的愚蠢和阴坏。
同时,在受害人维权取证时,也更容易。
总之,国家繁荣稳定来之不易,不能再随意折腾,所有国民都有义务珍惜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