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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叶公语(yù)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rǎng)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於是,父为(wèi)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1】“叶公语孔子”者,叶公以其“自以为是者”告知孔子,且欲孔子亦听而从之也。“语”字之音有二,一读上声,一读去声。读上声者,语言也;读去声者,告诉也。然而,“语”有“自以为是而未必是者”,有“自以为是且确然为是者”。
叶公此时之“语”,即“自以为是而未必是者”。此意,可用《说文解字注》中“语者、御也”解之,亦可用《康熙字典》中“论难(nàn)曰语。语者,午也;言交午也。吾言为语;吾,语辞也”解之。
“御”者,兼“防御”与“攻击”二意,捍卫其所“自以为是者”为“防御”,攻其所“自以为非者”为攻击,此即所谓“论难”。“交午”者,己以为是而彼以为非,双方相逆而交锋,亦即“论难”。“吾言”者,“己以为是之言”也。
【2】“自以为是且确然为是者”,如《论语》之“语”,如《论语·阳货》中“吾语女”、《孝经》中“吾语汝”之“语”,乃是夫子告知子路、曾子之言,若夫子“不以为是”岂能告知弟子?若夫子只是“自以为是而未必是”则非“圣人之言”矣。
此义,可用《说文解字》中“语,论也”解之,亦可用《释名》中“叙也,叙己所欲说也”解之。“论”者,言有中而及其周也,犹如车轮之有轴有辐。“叙”者,言有次序有条理也,犹如春蚕吐丝之有始有终。然而,所“论”或所“叙”,其是非亦未必。
“自以为是者”,非自欺自人,非虚伪狡诈,是故,知乎此,则可以“和而不同”,可以“不尤人”。然而,其所言所语未必“确然为是”,以其所学所知有所不正、有所不全,或以其所修养有所未达,如此如此,却仍然自以为是,则是自误矣。吾等是否如叶公也?
以“语”为“交午”,或以为“论、叙”,皆取于“吾”字中之“五”字。若“五”上之“一”象天,下之“一”象地,则天地之气相交而生人生物;天之气清,地之气浊,清浊交合而混杂;庶人之思,闻之于人,发之我心,两者交杂,而是非难定。
由“五”而至于“十”“王”,则可谓修心而成德,成德而上通天地、左右通人心,是贤人境界;进而至于德配天地、通达人性,是圣人境界。谚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可谓惟圣贤可以无过,其言则是非明确,至若庶人,则是非混杂,故不可不“畏圣人之言”也。
【3】叶公所语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所谓“吾党”,是“吾之乡党”之义。“党”字,“从黑,尚声”。“黑”之本义,谓火之烟气久熏窗棂而窗棂因成暗色。“党”者,取其“长久相互熏染而成风尚”之义也。
“乡党”者,同乡同里之人,长久聚居,相互熏染,故而遇与外人发生事端,则乡党中人往往偏袒己方,而共同对外。是故,难免于私情。然而,叶公以为,其“乡党”非惟无私于其同乡同党之人,虽子女亦不因私情而包庇其父母,以为此即是“直躬”。
何谓“直躬”?从“我身”与“他人之身”而言其“直”也。此谓“我身”与“他人之身”并列,进而又以为“我父母”亦与“他人之父母”并列。此是世俗所以为“无私”者也;不因犯法者是父母或子女,皆不徇私枉法,则是世俗所谓“铁面无私”。
“其父攘羊,而子证之”,由叶公观之,其“党人”似乎本应自私,然而,却能如此“无私”,以至于有身为人子者,其父私藏他人之羊以为己有,而能自愿证实其父之罪,叶公以为如此之人,可谓正直而无私,其言下之意亦可谓自夸善于治理。
“攘”者,《康熙字典》曰:“因其自来而取曰攘。”谓外人外物已入我家园,我趁势而得之以为己有或销毁之。然而,叶公之语,重在赞美“直躬之子”,其所赞美之人固不宜贬,如此行为却不宜赞美。何也?从夫子之言可明其道理。
【4】《论语》于此,不称“子曰”,而称“孔子曰”,何也?以夫子为师,载修身之道,故称“子曰”;拜师唯一,不必称姓氏也。若以夫子为王道之师,载治国之道,故称“孔子”;王道之师所言惟道,则敬称“孔子”而已。
夫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夫子此言,虽亦曰“吾党”,但与叶公所言之意有所不同。夫子所言,谓“吾党”应当如此,而非已然如此。
“异于是”,谓与叶公所谓“直躬者”不同也。然而,夫子但言“直”,而不言“躬”,何也?“躬”者,“自身”也;“直”者,发乎其心而行于其身也。“心”兼具“性情”,“性善”为“天理”,“情诚”为“人情”,“天理”与“人情”须贯通。
惟贯通“天理、人情”,方可谓之“直”。《四书遇》引周季侯之言曰:“直者,率其最初第一念而出之者也。才落第二念,早已有转折矣。在夫子相隐,卒然梦寐之中,亦自如此,不必着拟议而后隐也。故曰‘直在其中’。注‘不求为直’四字,说得直截醒快。”
【5】夫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朱子注曰:“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何谓“隐”?不显而已,非有意而藏也。山高入云木参天,非有意显露;蓝田有玉珠在蚌,非有意隐藏。
父慈子孝,天理也;父子相隐,人情也。因为“父慈”,故而“父为子隐”;因为“子孝”,故而“子为父隐”。“父为子隐”者,非其父纵容其子犯罪,慈父教诫于前而隐其子既罪于后;“子为父隐”者,非逢迎其父犯罪,孝子谏诤于前而隐其父既罪于后。
叶公所谓“其父攘羊,其子证之”,既悖于“天理”,亦无视“人情”,是故,其所谓“直躬”者,似是而非矣。以其“似是”,而世俗易于信之;以其“而非”,而夫子必正之。然而,世俗往往以为,夫子之言有害于“法制”。
“法制”者,法律制度也。所谓“法制”,若不能贯通“天理人情”,则非“善法善制”。制订与执行“法制”者,君臣也;君臣制订与执行“法制”,须贯通“天理人情”于其中,岂能离间人之父子哉?由此而言,“父子相证以罪”,在无意之间惑乱人心矣。
13.19樊迟问仁,子曰:“居处(chǔ)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
【1】樊迟问仁,《论语》之中共有三次。一在《雍也》篇:“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问仁,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是先问智,而后问仁,夫子皆答以践行之道。
二在《颜渊》篇:“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问智,子曰:‘知人。’樊迟未达。子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是先问仁,而后问智,夫子亦答以践行之道。然而,《雍也》篇是修己待民、待鬼神之践行;《颜渊》篇是为政者待人用人之践行。
三在此篇此章:“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此处但言仁,而未言智,兼顾为人与为政之践行。仁为人心之德,得之于己,践行于平日言行则是待人,践行于政教则是为政。
朱子注:“胡氏曰:‘樊迟问仁者三:此最先,先难次之,爱人其最后乎?’”此序未必然也。“先难”者,修己之仁也;“爱人”者,为政之仁也;“不可弃”者,修己、为政,无论何时何地,皆须坚守且践行此仁也。
【2】“居处恭”者,“居”兼顾在家在外,在家是从其坐卧之位而言,在外是从其职官之位而言;“处”则但言在家而无官无职。“恭”者,心之德自然呈现于容颜、言行、举止,并非必在待人接物之时,方才心德呈现。
平时有如此涵养,遇事则无虚伪。韩子曰:“君子之人,其言蔼如也。”“其言蔼如”在于心平气和,责备于己而不责备于人,行有不得则反求诸己,人不知而不愠,不怨天不尤人。此若不能平日修己之心,则其貌之恭无本,乃至成为虚伪者矣。
“恻隐之心”为“仁之端”,“恻隐之心”即不忍任何人受伤受害之心。夫妇之间求全责备则家不和,兄弟之间求全责备则相抱怨,父子之间求全责备则失孝慈,上下之间求全责备则离心离德,朋友之间求全责备则难以长久。
“恻隐之心”只是“仁之端”,而非“仁之全备”。不能严责于己,非“忠”也,终究不能达乎“仁之全备”;动辄怨怒他人,非“恕”也,乃至因私情而蒙蔽“仁之端”。常见人有可以“恕”疏远之人,却不能“恕”亲近之人者,惑矣。
【3】“执事敬”者,亲力亲为谓之“执”,待人接物谓之“事”,谨慎规矩谓之“敬”。凡是待人接物,一旦有所苟且,则事必有偏差错误;凡是做事,必关乎人与物;事有偏差错误,则必伤及人与物,岂可不谨慎小心?岂敢不遵守规矩?不顾伤人伤物,则非仁矣。
朱子曰:“恭主容,敬主事。恭见于外,敬主乎中。”是故,“居处恭”者,“诚于中而形于外”,然后,其“恭”可谓犹如树木之本深而后叶茂也;“执事敬”者,谨言慎行必发乎内心,即所谓“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虽有所不周而无愧于心也。
“居处恭”者,“爱人”之仪容也;“执事敬”者,免于伤人之心也。“执事敬”,并非用功于“执事”之时,而是用功于平时之事事。惟有其心唯恐有意无意而伤人伤物,然后能时时处处谨慎小心,遵循规矩,而不敢有丝毫苟且也。
人常常有应付之心、忽视之心、懈怠之心,因而有误己误人之言行。己所不喜则应付,凡所当行之事,不可因喜或不喜而应付;仁不全备则忽视,仁心乃是人所必有之心,岂有一时一事存“非人之心”者也?懒惰厌倦则懈怠,懒惰懈怠则难免误己误人矣。
【4】“与人忠”者,凡是与他人相处,己必诚意正心以待之,永不存伤害之心、欺诈之意,纵然他人邪恶,亦不失仁心,但以“义”而应对之可也。发乎诚意正心,故“忠”字“从心”;上通天理,下合人情,谓之“中”。
“忠”者,效法天道之“天行健”而“自强不息”也;“恕”者,效法地道之“地势坤”而“厚德载物”也。“与人忠”,如儒门心法所谓“允执厥中”者也。阿谀逢迎,非忠也;猜测怀疑,非忠也;诱惑胁迫,非忠也;心不诚正,非忠也。
人常见之病,在于期求或要求他人以忠待我,而不欲以己之忠待人,不忠由此而生矣;忠言逆耳,人或因己担忧得罪于人而不进忠心;人或因患得患失而不以忠心而行。意不诚,心不正,不可谓之忠;意诚而心正,却为私情、外物所左右,亦不可谓之忠。
【5】“虽之夷狄,不可弃也”,何谓夷狄?有道德礼义谓之华夏,无道德礼义则谓之夷狄。无道德礼义者,不知人之所以为人,而近于禽兽,乃至禽兽不如之处也。“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是己之所以为人者也,不可弃之,弃之则可谓自弃做人矣。
孟子曰:“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君子存之,庶人去之。”天地生我为人,所异于禽兽者,人心人性而已,是故,纵然周围全是不知道德礼义之人,我不能使自己放弃道德礼义;纵然是在丛林禽兽之中,我亦以任性任性待禽兽,而不自弃人心人性。
仁者,人之德也,志于仁而修心养性,躬行孝悌忠信,然后能“明明德于己身”、“明明德于家”、“明明德于国”、“明明德于天下”。既能“明明德于己身”矣,则虽成败、得失、生死,亦不昧己之“明德”。倘若人捨弃“仁”,则虽生而“其人”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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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先进》010(附总述)
《论语•子路》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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