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组围绕“三个聚焦”,对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支部(含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泉州分站2个单位,下同)开展了政治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为泉州市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监测支撑与服务方面还不够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廉政风险防控还不够严实,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党员教育管理还有不足,落实泉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等。
2021年12月31日,厅党组会专题听取了巡察情况综合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巡察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支部的情况报告》,并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作出部署。会议强调,进一步推进我厅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深化巡察工作成效,使政治巡察真正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成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力量之源。
2022年1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组向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厅党组巡察组向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会议传达了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巡察整改这项政治任务。二是压紧压实责任,要强化巡察整改和结果运用工作落实,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固化巡察成果,立足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有效推动单位整改、深化成果运用。
省泉州环境监测站党支部书记(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主要负责人)和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泉州分站主要负责人分别做了表态发言。被巡察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反馈会。
反馈会前,厅党组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签收会。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