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 :2022-03-12

​​  3月11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心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22年辽宁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汇报,审议并原则同意《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有关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决定》。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会议指出,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每5年评选一次,是对优秀劳动者和先进集体非常高的褒奖。各地区各部门要抓住评选劳模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加大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在各行各业中形成重实干、创实绩、求实效的鲜明导向,积极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停止执行有关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这项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依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同时,还要定期对政策措施是否影响企业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影响企业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要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完善。

  市领导姚国民、宋晓东,市政府秘书长杨旭参加会议。

记者|杜一 李晓辉

编辑|侯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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