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时隔7年,你们还能把钱追回来……”在寻甸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大院里,3名受害群众拉着办案民警和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近日,寻甸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在河口派出所举行涉案资金集中返还仪式,将追回的涉案资金8600余元发还到受害人手中。
案件经过
事情要追溯到2015年,2015年下半年,寻甸河口镇村民姜先生驾驶自家农用货车在途径河口石洞门村路段时,只见路边停放着一辆银灰色捷达小轿车,车旁不远处还站着一名男子,在姜先生驾车经过该男子身旁不久后,该男子与同伴驾车追上姜先生车辆并将其拦停,其中一名男子称姜先生的货车经过时碾到石头砸到其腹部,并向其展示“伤情”部位(实为疝气部位),身体有些许伤痕。随后2名男子以私了赔偿医药费为由向姜先生索要3600元钱款,为求省事,姜先生向2名男子支付了3600元现金。
接着,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河口镇的黄先生、邵先生也在同一路段被2名男子以相似的碰瓷手法骗取两千至三千元现金,因诈骗手段隐匿,3名受害人在被骗后并未意识到自己被诈骗,也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致使2名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
直到2021年12月,寻甸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民警在侦办辖区黄某某被诈骗一案时,经分析研判,案侦民警敏锐的意识到该案涉案嫌疑人诈骗手法娴熟且极其熟知辖区情况,怀疑该嫌疑人在辖区可能有过作案史。经深挖扩线,2022年1月,案侦民警先后抓获涉案嫌疑人白某及同伙金某。果不其然,2名嫌疑人到案后,经民警详细盘问,如实交代了在河口辖区多次作案的犯罪经过。办案民警联合办案检察官想方设法全力追赃,经多方努力,最终在案件起诉法院前为3名受害人追回首批被骗钱款8600余元。
打击犯罪担使命,追赃挽损解民忧。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寻甸警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紧盯群众关注度高的侵财类案件,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举,坚持破案追赃挽损并重,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寻甸警方提醒广大车主
广大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如路遇行人,要减速慢行。同时要积极为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在遇到可疑交通事故或疑似碰瓷事件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第一时间提供现场证据,不要图省事或害怕被追究法律责任而选择私下解决,避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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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跃
文章审核:陈强、姚云、田小军
文章发布:寻甸县公安局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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