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动态】丹东市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丹东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丹东市城市建成区所有公共交通线路,包括但不限于振兴区(合作区)、元宝区、振安区、高新区、浪头镇、安民镇、汤池镇、同兴镇、金山镇、五龙背镇、楼房镇、九连城镇、汤山城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001)丹东市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01)丹东市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城市公交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制度、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2、同一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2年03月25日08时30分到2022年03月31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15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2022 年04月15日14时00分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权30年。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信息的网上截图。
注:1、上述材料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复印件要求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如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