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停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机动车常态化限行的通知各县 (市、 区 ) 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研究,5月11日起,暂停执行机动车每天限行两个尾号的常态化限行措施,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10 日
经研究,5月11日起,暂停执行机动车每天限行两个尾号的常态化限行措施,限行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