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砺剑3号”专项行动以来,上海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重点打击囤积居奇、散布涨价信息等哄抬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市民群众权益。
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近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虹口分局侦破一起外卖骑手与小区保安互相勾结、哄抬物价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和王某升,查证两人非法获利3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4月30日,市民孔先生向虹口警方报案,称其通过微信群认识了一名“外卖骑手”,对方表示能够买到烟酒、蔬菜、饺子以及调味品等物资,并在朋友圈发布物资信息。孔先生想买8包某品牌水饺,但在其朋友圈未查到报价,遂微信询价,对方报价1440元。
由于孔先生日常并不持家,对于物价不熟悉,且认为特殊时期价格可能会贵一些,就微信支付了货款。收到货后,家人告诉他这款水饺通常只需30余元一包,如今却单价高达180元,愤愤不平的孔先生随即报警。
接报后,虹口警方迅速展开调查。经查,这名“外卖骑手”是某平台登记在册且有电子通行证的骑手李某,他利用通行之便,跳过平台,私下联系了不少沿街商铺,并通过自己的微信点对点联系客户。对于买家想要采购烟酒这类明码标价的产品,李某通常都是以进货价的1.5倍价格进行销售。但对于一些没有明码标价或者紧俏的产品,例如水果、速冻食品等,李某的定价就会高出原价数倍。
为了扩大销售范围,李某还伙同某居民小区保安王某升,在无机动车通行证的情况下,由王某升私自印制虚假通行凭证,驾驶机动车为其倒卖物资提供便利。
5月1日下午,警方在杨浦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和王某升。经初步查证,两人累计非法获利3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升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正告:针对利用疫情趁机哄抬物价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本市市场秩序和民生安全。广大市民群众若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近日,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重点对天津市范围内所有村(居)民自建房,高校周边的餐饮、住宿、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安全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据了解,此次重点排查整治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以及消防安全等。
《通知》要求天津各区、各部门以《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15条措施》为抓手,结合生产实际特点,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排查方案,紧盯住宿人员为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逐项对账销号,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隐患清零。
在此基础上,天津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调机制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天津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并迅速在全市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要求,5月2日至5月10日期间进行全面排查,5月11日至5月31日各区要针对排查出的相应问题制定整治方案,10月底前消除安全隐患,年底前完成排查整治任务。
据介绍,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天津市范围内所有城乡自建房,重点区域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制镇、旅游景区。其中,对农村自建房,要求继续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对经营性自建房及此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之外的自建房进行全面“回头看”,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录入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系统。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产权房要进行全面排查,形成排查台账。对城镇自建房屋,结合城镇建成区“两违清查”成果,对所有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面彻查和摸底研判。
《方案》指出,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治的,限期整治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避险措施,科学制定临时性管控措施,直至整治验收达标后方可重新使用。
对失职失责进行处理,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的;对排查整治不重视、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虚假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对排查整治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嫌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兴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兴祥利用担任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何兴祥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及保函,情节特别严重;何兴祥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何兴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6日9时38分,被告人罗昌平在三亚市住处用手机观看《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视频后,为博取关注,使用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发布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上述帖文因微博用户举报,被微博平台依据微博社区公约于同日10时8分予以处理,处理前被阅读22397次。罗昌平于7日6时20分删除该帖文,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于13时48分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致歉声明,但该帖文内容已经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日14时许,罗昌平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查明:被告人罗昌平曾系知名媒体人,于2009年9月9日注册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罗昌平使用上述微博账号曾发表侮辱、嘲讽英雄烈士等违法帖文9篇,9篇帖文阅读量累计17613621次、评论量19152条、转发量32015次。其间,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因发表言论违反微博社区公约被平台处置30次。
法院认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英雄事迹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伟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需要全体中华儿女永续传承、世代发扬,绝不容许亵渎、诋毁。被告人罗昌平在互联网上侮辱英烈,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抗美援朝精神,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应依法惩处,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罗昌平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8万元,用于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纪念、宣传等公益事业(并已支付到位于辽宁省丹东市的抗美援朝纪念馆),法院予以认可。辩护人请求对罗昌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公诉机关提请对罗昌平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均予采纳。
针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城郊法院也作出了判决:责令被告人罗昌平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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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
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近日发布消息,该局从一起群众举报线索入手,组织警力经过数月的顺线追踪,铲除了一个产业链条完整的跨省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获分布在四川、浙江两地的生产假酒及包装材料黑窝点10个、捣毁生产线12条,缴获假冒品牌白酒100余件,以及五粮液、丰谷酒王、“钓鱼台”、剑南春、沱牌等品牌白酒包材500多万个(枚),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
警方介绍,今年1月初,绵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准备在绵阳交易一批假冒品牌白酒。绵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立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线索进行核查。1月12日晚,执法人员在经开区一街道边,截获两辆小型汽车,挡获李某某、黄某、刘某波,当场从车内查获四川省知名品牌白酒“丰谷酒王”16件。后经专业部门鉴定,被查获的16件品牌白酒全部为假冒产品。
经调查,李某某在绵阳从事烟酒生意,经常与一名叫张某英的上家批发商进行合作,被查获的“丰谷酒王”就是在她那里以每件(6瓶)1200元的价格购得的,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李某某购得这些“问题酒”后,以每件15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黄某、刘某波负责帮张某英送货。
1月13日凌晨4时,民警顺线出击,在绵阳市涪城区抓获张某英,以及正在与她密谋的钱某某、米某某。警方依法对钱某某住宅进行搜查,室内杂乱堆放着灌装设备和“丰谷酒王”系列白酒成品及半成品,以及大量的外包装、防伪标识、瓶颈盖、瓶盖、固定环、铆钉等。
钱某某交代,米某某是自己的前妻,一年前,他的老乡赵某贵找到他们,称其掌握灌装制作品牌白酒的技术,邀约钱某某、米某某二人制造假冒“丰谷酒王”进行出售,共同发财。三人一拍即合,决定将钱某某这套三室两厅的住宅房屋作为生产假酒的窝点,并由钱某某联系外地厂家生产假冒品牌白酒标识标牌。
东窗事发后,赵某贵便不知去向。民警一边全力调查赵某贵行踪,一边联系他的家人朋友开展政策宣传,敦促其投案自首。1月18日,东躲西藏数天后的赵某贵迫于巨大压力,主动来到公安机关自首。
赵某贵交代,自己在2020年1月从酒厂离职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为了快速发家致富便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平日里经常在一起打牌喝酒的老乡钱某某,以及钱某某的前妻米某某商量,以价格低廉的白酒灌装成“丰谷酒王”系列高端白酒进行销售。
几人商定,花钱回收使用过的“丰谷酒王”空酒瓶,再通过他们的熟人余某才负责联系厂家,先行提供这款品牌酒的包装材料300套。余某才收到13.6万元的购货款后,通过朋友联系到浙江省的一些厂商谈好价格,开始为赵某贵的制假窝点订制“丰谷酒王”标识标牌、防伪标志和包装材料。浙江多个厂家将生产好的包材成品以物流方式发货至绵阳,藏匿在余某才在游仙区租用的仓库内,以供钱某某等人随时使用。
2021年5月,赵某贵采购大量10多元至数十元每瓶的丰谷头曲、丰谷老窖等白酒,运送到钱某某的住宅中,开始具体指导钱某某等人使用廉价白酒灌装生产假冒“丰谷酒王”,后期包装也是手把手教授,以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赵某贵认为自己掌握关键技术,便与钱某某、米某某口头约定:假酒以每件900元最低价格进行销售,除去造假成本,400元利润进行五五分成,赵某贵占五成。
2021年5月以来,几人生产的假酒主要销售给四川绵阳、成都、广元,以及江西等地烟酒批发商,下家再以每件1500元左右的价格向消费者出售。
2022年2月,专案组民警抓获了帮助牵线浙江等地厂商、制作假冒品牌白酒标识包材的余某才、熊某、苟某某,捣毁了余某才位于游仙区的租用仓库,查获还未使用的假冒包材和部分制假设备。
随后,专案组辗转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以及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苍南县等多地,在当地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将四川、浙江两省非法生产品牌白酒包材的20余处窝点和制假生产线打掉,抓获包某某、李某某、杜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假冒丰谷酒王、五粮液、“钓鱼台”、剑南春、沱牌等品牌白酒纸箱、商标、防伪标识和制假配件500万个(枚),扣押压膜机、渡槽机、电脑、制假模具等大量制假工具。
至此,专案组经过数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捣毁分布在四川、浙江两地的生产假酒、品牌白酒包材的黑窝点10个、捣毁生产线12条,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该犯罪团伙的灌装、储存、运输、销售、生产假冒包材等链条被全部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