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产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29700P)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代理“ 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产品配送项目”,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产品配送项目 。
2.2 招标范围: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每日大宗食品(蔬菜、肉类食品、粮油类)及配料、干货等的配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招标规模:约600万元/年。
2.4 配送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2个月)。
2.5 配送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先锋镇大领岗村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职工食堂。
2.6配送要求:投标人须配备冷链车辆(车辆可自有或租赁),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每1-2日(包括节假日)按时供货,招标人每1-2日向中标方提出菜品供货需求,双方确认供货菜品及数量后,次日将本批次供货菜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信誉承诺: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书);
3.4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页面相关查询截图;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页面相关查询截图。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大宗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肉类、蔬菜类、粮食、调料品类等)的供货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成立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5月18日9时00分至2022年5月23日17时00分。
4.3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8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