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起重机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起重机已由项目申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下文,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下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起重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起重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下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24日09时00分到2022年05月3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06月1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2 年06月14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间第tO三研究所起重机( 招标编号GCB-221063),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F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2交货期: 2022年 10月1日(如果招标方要求推迟交货,投标方有义务免费正确保存合同项下货物6个月):
2.3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35号
2.4招标范围起重机,数量6台。本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备供货、包装、运输、交付,安装、调试,考核(配重及负荷试验)、指导、取证、培训等内容,具体范围及技术要求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问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诈可项日包括起重机械制造(會安装、修理。改造),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产品戴围需覆益250t及以下”资质,需提供产品“型式试验证书”。
3)投标人具备15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45或相关国军标质量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9-2021 年度或2018- 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会计申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衣、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说明书或会计附注)或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征明原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1 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同类型的产品业绩(起重量1501.跨度31米及以上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不少于5台,领提供合同(体现合同签订时间、设备名称、关键技术指标页、双方签字盖章)复印件。
(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结果并盖章。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盖章。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24日至2022年05月3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02时至04时(北京时间),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王丹、杨洋
联系电话:15711366118
电子邮件:zqsd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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