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户外广告定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L2022-0503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委托,代理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户外广告定点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户外广告定点项目;
2.2 采购内容:在户外LED屏、小区通道闸、出租车顶灯、加油站、电梯轿厢、广告机、公交、地铁语音播报、拉手、车体等渠道制作发布广告,对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产品、服务等内容进行宣传;
2.3 入围数量: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入围4家公司;
2.4 服务范围: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本部及辖属机构;
2.5 采购预算:396.48万元;
2.6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2.7 服务要求:具备履行采购人所需的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在①交通类、②大屏幕类、③小区类、④广告牌灯箱类上述四类中至少三类(含三类)及以上的户外渠道发布广告授权;
3.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团队技术能力;
3.3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要求净利润成立期间不为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5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6 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包括“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截图;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9 供应商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时间内提供以下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①交通类、②大屏幕类、③小区类、④广告牌灯箱类上述四类中至少三类(含三类)及以上的户外渠道发布广告授权;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截图;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9日下午14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供应商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