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3 月 8 日 13 时 41 分许,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 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以下简称淖尔壕煤矿)发生 1 起运 输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302.49 万元。 事故发生后淖尔壕煤矿未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隐瞒 了事故。2022 年 3 月 25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以下简称“内蒙古局”)接到伊金霍洛旗公安局的《伊金 霍洛旗公安局关于调查李建邦死亡事件的函》(伊公函 〔2022〕90 号),称“2022 年 3 月 8 日,李建邦在伊金霍 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井下非正常死亡”。 2022 年 3 月 31 日,内蒙古局事故调查处会同伊金霍洛旗人 民政府,组织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公安 局、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在淖尔壕煤 矿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 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查阅资料、 检测检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 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 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 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调查结果报 告如下:一、事故单位概况二、政府部门监管情况三、事故发生、抢救及报告经过四、事故原因及性质五、责任划分和处理建议六、防范和整改措施。
据公开信息显示: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某村,法人代表奇某进,经验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煤炭生产、加工、洗选、销售。
据多方查证据悉,该企业司法案件因服务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2起,其一案件名称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九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呼能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案件类型民事案件,案件身份二审上诉人 [获得支持]一审被告 [获得部分支持]二审被上诉人 [对方不被支持]申请再审审查被申请人 [对方不被支持],案由服务合同纠纷,案号(2018)内0627民初3061号(2019)内06民终1769号(2020)内0627民初257号(2021)内06民终333号(2021)内民申2519号,案件金额3,137,261.00(元),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最新案件进程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最新进程日期2021-12-06。其二案件名称内蒙古九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案件类型民事案件,案件身份一审被告,案由服务合同纠纷,案号(2019)内0627民初3061号,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最新进程日期2019-03-28。
此外该企业股权出质有股权被股东出质,单笔出质比例<95%1处信息,登记编号A1800025059,出质人神东天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质股权标的企业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柳塔支行,出质股权数额7650.0万元,登记日期2021-03-16。
信息来源:内蒙古应急管理厅、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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