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华严法界玄镜》卷下(节选)

发布时间 :2022-07-23

​​觀曰。理事無礙觀第二。

 

澄观:第二理事无碍观。

 

釋曰。即理事無礙法界也。

 

解释:即理事无碍法界。

 

觀曰。但理事鎔融存亡逆順通有十門。

 

澄观:理事镕融、存亡、顺逆一共有十个内容。

釋曰。此觀文三。初總標。二別釋。三結勸。今則初也。即總顯觀名。具為十門。本就前色空觀中。亦即事理不得此名者。有四義故。一雖有色事為成空理。色空無礙為真空故。二理但明空。未顯真如之妙有故。三泯絕無寄。亡事理故。四不廣顯無礙之相。無為而為無相而相。諸事與理炳現無礙雙融相故。為上四義故。不得名至此獨受。是以今標。具下十門無礙之根鎔融。是總該下十門。似如洪鑪鑄眾像。故鎔謂鎔冶。即初銷義。融謂融和。即終成一義。以理鎔事。事與理和二而不二。十門無礙其義同故。又此二理事鎔融。別當相遍。相遍互融故。次存即九十。真理非事。事法非理。二相存故。亡即七八。真理即事。事法即理。廢己同他。各自泯故。逆即五六。真理奪事。理逆事也。事能隱理。事逆理故。順即三四。依理成事理順事也。事能顯理事順理也。故此二句總攝十門。方為事理無礙之義成第二觀。然事理無礙方是所觀觀之於心即名能觀。此觀別說觀事俗觀。觀理真觀。觀事理無礙成中道觀。又觀事兼悲。觀理是智。此二無礙。即悲智相導成無住行。亦即假空中道觀耳。

解释:此观的文字分为三部分,一、总标,二、别释,三、结劝。先是总标,即总显观名,分为十个内容。本就从前文色空观中,得出即事之理不得此名的结论,有四个含义。一、虽有色事,是为成就空理,这是由于色空无碍为真空。二、理只是为了说明空,未显真如之妙有。三、泯绝无寄,这是由于事理已除。四、不广显无碍之相,无为而为,无相而相。一切事与理清晰显现无碍双融相。由于上面四个含义,不得名而独受。现在标出,具足下文十个无碍之根镕融,是总摄十个内容。如烘炉铸各种像,镕是镕冶,即消融之义。融是融合,即终成一之义。以理融事,事与理二而不二。十门无碍,其义相同。另外,又理事镕融,相又能遍法界,相遍互融。存是第九、第十义,真理非事,事法非理,事理相存。亡是第七、第八义,真理即事,事法即理,废己同他,各自泯绝。逆是第五、第六义,真理夺事,理逆事,事又能隐理,由事逆理。顺是第三、第四义,依理成事,理顺事,事能显理,事顺理。这两句总摄十个内容,才是事理无碍之义,成就第二观。然而事理无碍才是所观,观其于心,即称能观。此观分别可以说观事是俗观,观理是真观,观理事无碍成就中道观。另外,观事兼悲,观理是智,此二无碍,即悲智相导成就无住行,便是假空中道观。

觀曰。一理遍於事門。謂能遍之理性無分限。所遍之事分位差別。一一事中理皆全遍非是分遍。何以故。以彼真理不可分故。是故一一纖塵皆攝無邊真理無不圓足。

 

澄观:一、理遍于事,即能遍之理,性无界限,所遍之事有各种差别。每一事中理皆全遍,并非是分别而遍,为何呢?以其真理不可分,因此每一微尘皆摄无边真理,无不圆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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