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继“枫桥经验” 着力“抓前端、治未病”

发布时间 :2023-12-04

《中国之治 “枫”华正茂》·对话篇 | 承继“枫桥经验” 着力“抓前端、治未病”——15地法院院长圆桌共话新时代“枫桥经验”之二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这一现代化审判理念,与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核心内容的“枫桥经验”相互融通。如何承继“枫桥经验”,做实诉源治理,解决好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就相关话题,本刊邀约来自陕西西安、广东东莞、河北隆化的3位法院院长进行分享。


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动诉源治理现代化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雷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新时代科学探索构建诉源治理现代化勾画了理论蓝图和实践路径。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宗旨理念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从“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中息诉止讼的价值追求,到“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中预防性治理思想,再到“教化自觉、礼仪自律、救扶自发”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理念,其中所蕴含的核心内涵、历史逻辑和价值功能,与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结构性或摩擦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面对不能成为“诉讼大国”的时代命题,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2年以来,西安中院主动作为,推动诉源治理现代化:与西安市政府签订府院联动“总机制”,推行“多元解纷+司法确认”模式;“无讼社区”“蓝约融治”等一系列创新品牌,充分释放实质解纷效应;设立诉源治理总站,依托全市45个人民法庭建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在社区等基层组织设立诉源治理共享司法驿站;推行人民法庭“调立审执访一体化”改革,3个人民法庭入选全国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加强高质量项目全程司法服务,加快推进司法功能区建设,不间断为今年287个市级北跨重点建设项目排忧解难。2022年,全市法院案件增幅从往年平均20%下降到4.4%;2023年1—10月,全市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137769件,调解成功90132件,调解成功率为65%,案件高速增长的态势基本得到扭转。陕西省委主要领导对西安法院充分运用司法建议、陕西高院和西安市委主要领导对西安法院诉源治理等工作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实践延伸,彰显了“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和独特魅力。


预防为先 前端化解  

探索小区纠纷治理“东莞经验”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尹振宇


随着时代的发展,“枫桥经验”在各地生根发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住宅小区是构成城市社区的基础。小区的纠纷处理好了,社区的和谐基础就夯实了。如何将“枫桥经验”有效融入小区纠纷治理,是一个值得思考的命题。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东莞从传统农业县蝶变为先进制造业名城,城镇化率高达92.3%,成为万亿GDP和千万人口的“双万”城市。与此同时,涉小区诉讼也呈现数量上升且多元、复杂的趋势。


汲取“枫桥经验”,在纠纷的萌芽、初始阶段就予以化解,是解决矛盾纠纷更为有效经济的方式。面对日渐增多的小区纠纷,东莞二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联合东莞市沙田镇在沙田人民法庭创建了全国首个专为处理小区纠纷而设的“幸福港湾”诉源治理中心,探索小区纠纷治理的“东莞实践”。


该中心坚持党委领导,强化府院合力,集合法庭与综治、公安、房管、住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积极发挥法庭专业特长和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对纠纷提前介入。一是聚焦排查前端,定期走访小区及早处理纠纷苗头;二是聚焦办案示范性,力争“有效审理一案,无形化解一片”;三是聚焦法治宣教,增强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自我预防和化解纠纷能力。从成立至2023年10月,中心共接到小区系列纠纷10批,另有少量个案,涉业主740余户。经指导化解,小区自行化解321宗,其余多数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成诉进入诉前调解99宗,继续流入诉讼阶段仅50宗,彰显了“枫桥经验”在现代小区纠纷治理中的传承和发扬。


创新司法实践

让“枫桥经验”彰显善治效能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艳军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现代化司法理念,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理念创新。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目标就是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不上交”。人民法院需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让“枫桥经验”这一土生土长的“中国智慧”“东方经验”在司法实践中拔节生长、枝繁叶茂。


隆化县县内山高路远、地广人稀。面对基层法庭服务半径过大、群众诉讼不便等问题,隆化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探索深植于“乡土中国”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构建“一村(社区、校)一法官”的工作机制。


一是在社区、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21个,在行政村设立法官工作室357个,与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土地所等部门联动,吸收保险、交通事故等行业调解组织,共享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二是聘请一批“热心人”“五老乡贤”作为特邀调解员入驻法官工作站等,构建“法官+特邀调解员+N”的县、乡、村纵向到底的解纷体系,高质高效在诉前阶段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针对辖区政府、企业、学校、群众等法治需求进行调查研判,根据反馈集中的法律问题,开展点单式普法活动。


从“小事不出村”到“小事不出站(室)”,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山区解纷实践中彰显蓬勃生命力。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2023年第20/21期(记者:张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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