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枫桥经验” 力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时间 :2023-12-04

《中国之治 “枫”华正茂》·对话篇 | 做实“枫桥经验” 力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15地法院院长圆桌共话新时代“枫桥经验”之四


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是法院职责所系、百姓民心所盼。如何避免审判程序空转,实质性化解矛盾?如何做到“如我在诉”,把群众难事当自己家事办好?本刊邀约来自山西太原、江西吉安、北京朝阳、贵州龙里的4位法院院长进行与谈。


用好“枫桥经验”

实质化解矛盾


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丁国华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对人民法院贯彻“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意义重大。


群众路线是“枫桥经验”的本质所在。要树立司法为民观,牢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着力提升审执质效。准确查明事实,精准定分止争,把基层矛盾实质性化解在萌芽状态。畅通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渠道,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参与度。


创新是“枫桥经验”的实践特质。人民法院只有创新工作机制,力争让程序不空转、让群众少折腾,才能跑出纠纷实质性化解“加速度”。太铁法院在办理各类涉企民商事案件时,积极探索“全周期管理、一站式化解”的工作方法,将诉讼与仲裁、审判与执行统筹推进,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是“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太铁法院坚持做优做实司法建议工作,用司法建议全力推进各类纠纷实质性化解,架起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如我在诉”

 办好案件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邓建辉


如何在办案中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办案思维,以“如我在诉”的角色,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小案不小办”,保障司法公正。办好事关人民群众的每一件“小案”,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到既“快”又“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衍生案件,切实防止程序空转。强化审限内结案意识,最大限度提高审执效率、缩短办案周期、杜绝长期未结案件。


压实审判管理,强化司法效能。出台院庭长阅核制度,确保有效监督和有度监督相统一。落实审判组织的法定职责,以发改案“三列席”、审判管理“二层级”为抓手,深化发改案件监管。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考核结案率与考核实质解纷、群众满意度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案件质效。


“如我在诉”,提升司法温度。善于用人民群众能够听懂的语言、能够接受的方式释法说理。以“如我在诉”的意识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减轻百姓诉累,让老百姓以更高效、更低成本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走好群众路线

传承“无讼”智慧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龚浩鸣


做好新时代司法审判,既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公正高效办好每个案件,又要以“天下无讼”的理念推进诉源治理融入社会治理,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创新矛盾纠纷解决路径,减轻群众诉累。顺乎“厌诉”之民心,传承“无讼”之智慧。朝阳法院积极参与构建“无讼朝阳”工作体系,以“解剖麻雀”方式研判个案、类案中出现的社会治理问题,通过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等形式,及时堵塞社会管理漏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发挥多元融合解纷优势,依靠群众力量。群众路线是“枫桥经验”的本质要义。朝阳法院加强对辖区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孵化更多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业性调解组织,培育更多威望高、有热情、懂法律的朝阳群众,形成各类治理主体协作配合、同向发力的强大合力。


畅通真实诉求解纷渠道,回应群众呼声。朝阳法院持续深化“一号响应”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对各类治理主体的司法需求“精准画像”“精准派单”,提前介入辖区旧城改造等工作,加强对基层治理的法治支持和保障。


推进诉源治理

做实案结事了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郝彦海


传承“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是人民法院解决人案矛盾的破题之选。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不断深化部门联动解纷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真正发挥源头预防“治未病”的作用。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深化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各村寨,实现辖区包联全覆盖,建强“小网格”,加快“大治理”,打通基层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重心放在基层调解上,加强与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将解纷资源融入村组、社区网格的“大联动治理”格局中,进一步发挥寨老、乡贤、联户长的作用,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


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针对个案类案反映的具体问题,或者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反映出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基层治理的规范化。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2023年第20/21期(整理:徐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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