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之歌终审不侵权
发布时间 :2019-10-19 12:32:05
五环之歌终审不侵权
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牡丹之歌》是词、曲作者共同创作的合作作品,其著作权归属词作者乔羽及曲作者吕远、唐诃共同享有,上诉人不能单独行使著作权。
据悉,该案原告方仅为《牡丹之歌》词作者乔羽授权的众得公司,并未涉及曲作者吕远、唐诃。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五环之歌》的歌词构成了一个全新的作品,没有利用、参考《牡丹之歌》歌词的主题、独创性表达等基本内容,故没有侵犯《牡丹之歌》的改编权。
热门评论
搜索一下
今日热门
陈哲远郎君不如意
TaylorSwift新专辑打卡
四川金阳洪灾4人遇难48人失联
暗黑发福蝶黑桃刺青纹身达人...
励志哲理人生人生感悟...
约会博物馆 相约樟博...
因为我不是爱给男朋友当妈关心对方吃穿的人...
12.今天是星期耶 烦恼与我无关.(配自拍照).....
陈立农新专辑阵容太强了
化妆造型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