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享员工 ,从人社部的回应来看...
发布时间 :2020-03-18 10:45:40
关于
共享员工
,从人社部的回应来看(见图),人社部倾向于这种行为属于“人员借调”,且人社部明确: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理由: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经过行政许可。(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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