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微课堂 【每日学“典”:恶意串通损害,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来源:法治日报社法治融屏编辑部)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1-06-21 08:45:27

热门评论

今日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