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非法野生物贸易

发布时间 :2021-07-07 21:16:16
生物多样性拒绝非法野生物贸易 7月5日,普洱市景谷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收到群众王先生捡到的一只“龟类”动物。经民警检查和鉴定,这只体重300克,体长30厘米的“乌龟”是平胸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平胸龟健康状况良好,待进一步观察救助后,民警将尽快放其回归自然。 云南政法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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