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清理禁养犬 文明养犬 众观菏泽 【快讯!《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10月12日,《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召开,该《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中第十条规定实行养犬登记制度,不按照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每只二百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每只一千元罚款。不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或者不按照规定补办、变更、注销养犬登记证、补办犬只标识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每只五百元罚款。
同时,《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中实行烈性犬和大型犬禁养制度,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每只二千元罚款。此外,《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养犬人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随身携带犬只粪便清理器具,即时清除犬只粪便,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大众网·菏泽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1-10-12 14: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