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严禁法官检察官与律师这7种交往行为

发布时间 :2021-11-03 09:51:53
【三部门:严禁法官检察官与律师这7种交往行为】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①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私下接触、插手案件、介绍案源、利益输送、不当交往、利益勾连等7种行为;②法院、检察院被开除公职人员不得在律所从事任何工作;③对律所接收不符合条件的离任人员到本所执业或工作,或者指派本所律师违反从业限制规定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网页链接

热门评论

诺敏河人民检察
诺敏河人民检察

上午好

结伴同行红柳
结伴同行红柳

[太开心][太开心]

一刘鑫宇一
一刘鑫宇一

诺敏河人民检察

佟鹏666
佟鹏666

[微风]

刘波1号
刘波1号

[微笑]

结伴同行红柳
结伴同行红柳

[小红花][小红花]

车东奎111
车东奎111

[话筒][微风][话筒][微风][话筒]

兴隆吴艳梅
兴隆吴艳梅

🎄

静宝宝18752
静宝宝18752

[微风]

杨桂云Ygy
杨桂云Ygy

[浪][浪]

用户齐景然
用户齐景然

[微风][微笑]

杜继雨吖-
杜继雨吖-

[话筒]

绥棱李旭
绥棱李旭

[微风][微风]

W-dreamer岳
W-dreamer岳

[话筒]

今日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