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严禁法官检察官与律师这7种交往行为
发布时间 :2021-11-03 15:07:00
【三部门:
严禁法官检察官与律师这7种交往行为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①
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私下接触
、插手案件、介绍案源、利益输送、不当交往、利益勾连等7种行为;②法院、检察院被开除公职人员不得在律所从事任何工作;③对律所接收不符合条件的离任人员到本所执业或工作,或者指派本所律师违反从业限制规定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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