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鸭脖起诉多家餐饮店招牌使用绝味绝味鸭脖告绝味凉皮索赔3万败诉,北宋黄庭坚诗句成判决依据之一!还有“绝味烤鱼”“绝味兔”也成了被告】说到“绝味鸭脖”大家都不会陌生,大街小巷都有其店面。最近“绝味鸭脖”将安徽省一县城的一家招牌为“绝味凉皮”的小吃店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绝味公司(公司全称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缘由是这家小吃店侵害了以卖鸭脖为特色的绝味公司的商标权。
但一审败诉了,随后绝味公司进行了上诉。近日,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绝味公司又一次败诉。值得一提的是,北宋诗人黄庭坚的一首诗成了判决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审法院认为,北宋黄庭坚在其诗作《廖致平送绿荔支为戎州第一王公权荔支绿酒亦》中写道:“谁能同此胜绝味,唯有老杜东楼诗。”可见,“绝味”一词本身即是对食物品质的描述,有其历史渊源,系大众通用词汇,作为商标本身显著性并不突出。上述小吃店在其门店招牌上使用“绝味”字样,系对其经营商品质量进行描述,属于正当使用,主观上没有攀附绝味公司注册商标的故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
除了“绝味凉皮”,“绝味兔”、“绝味烤鱼”也成了被告。据长江日报,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2021年,绝味公司将多家使用了“绝味”二字的餐饮店告上了法庭。有多起案件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绝味公司提出撤诉。绝味公司此次状告“绝味凉皮”是为数不多的败诉案件。搜狐财经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2-01-07 14:47:00

热门评论

漆黑的夜6089198069
漆黑的夜6089198069

的确今年都是想钱想疯了,到处起诉别人侵权

A铂雅
A铂雅

绝味这么牛逼,那不是可以靠这个发财了[嘻嘻] 大家都改行注册商标去吧?来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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