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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嫌早饭不好吃殴打妻子法院:签发对女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女子被家暴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女士不忍丈夫打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王女士称,她与李先生系夫妻关系。李先生几乎每日都以做饭时间晚了几分钟、做饭难吃等此类小事,冲王女士大呼小叫,并时常找事辱骂王女士,有时甚至大打出手。
2022年7月19日早7时,李先生因嫌王女士早饭做的不好吃,动手打了王女士眼部、腹部,致使她眼睛受伤,精神蒙受伤害。医院诊断证明显示:王女士右眶肿痛、右手、左膝疼痛待查;皮擦伤、软组织损伤;右眼球钝挫伤、右眼PED、双眼屈光不正。
王女士因惧怕李先生遂从家里搬出,后为保障自身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北京朝阳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她在申请保护令时仅提交了两份诊断证明。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王女士提交的证据及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王女士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故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规定,裁定禁止李先生对王女士实施殴打、辱骂等家庭暴力;禁止李先生骚扰、跟踪、接触王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李先生在王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的住所、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200米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王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如李先生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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