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欣 曹伟 杨敬梅三名法官

发布时间 :2022-11-06 05:59:54
四级审判机关充当政府行政违法行为保护伞!罔顾政府不守法无民事主体资格企业伪造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为法制中国的法外合同!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依法登记,不发生效力”的规定如同废纸。
天津徐玉强 : 回避魏欣 曹伟 杨敬梅三名法官申请书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回避魏欣 曹伟 杨敬梅三名法官,审理 天津三中院 (2022)津03行终440号行政案件理由事实如下:

一、本案合议庭主审法官,曹伟系十六年 前, 天津二中院 王业香 李冰 曹伟 三名法官睁眼说瞎话做出的(2006)二中行初第41号行政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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