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香港法律香港海关 「香港海關首次就利用跨境運送大量現金類物品清洗黑錢案件提出起訴.根據香港《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港元及坐監十四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香港 海關昨日(四月十九日)根據香港《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條例》)落案起訴兩名同為五十九歲女子共四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名。這宗案件是自二○一八年七月起實施《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後,海關首次引用《條例》起訴涉嫌透過跨境運送大量(即總值高於十二萬港元)現金類物品進行洗黑錢活動人士的案件。
案中兩名女子在二○一八至二○一九年期間,多次於邊境管制站運送大量現金類物品到香港。經調查後,發現兩名女子涉嫌處理共折合約2.8億港元的懷疑犯罪得益。
香港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於二○一九年九月將兩名女子拘捕。
案件將於本月二十八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
customs.gov.hk)舉報懷疑參與洗黑錢的活動。
简体字:
粉岭裁判法院香港法律香港海关 「香港海关首次就利用跨境运送大量现金类物品清洗黑钱案件提出起诉.根据香港《条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不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然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港元及坐监十四年,而相关犯罪得益亦可被没收..….」
香港 海关昨日(四月十九日)根据香港《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条例》)落案起诉两名同为五十九岁女子共四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罪名。这宗案件是自二○一八年七月起实施《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后,海关首次引用《条例》起诉涉嫌透过跨境运送大量(即总值高于十二万港元)现金类物品进行洗黑钱活动人士的案件。
案中两名女子在二○一八至二○一九年期间,多次于边境管制站运送大量现金类物品到香港。经调查后,发现两名女子涉嫌处理共折合约2.8亿港元的怀疑犯罪得益。
香港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于二○一九年九月将两名女子拘捕。
案件将于本月二十八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根据香港《条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不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然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十四年,而相关犯罪得益亦可被没收。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
customs.gov.hk)举报怀疑参与洗黑钱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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