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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险!借好友名买车闹掰后被拒绝过户】近日,江苏的周某因无固定工作,便借用好友龚某名义贷款买车,车登记在龚某名下,车贷由周某自己归还。然而不久后两人关系恶化,周某欲提前还清贷款将车辆过户,龚某却不配合,双方对簿公堂。法院根据购车发票、还款凭证,以及保险、保养等记录,判决车辆为周某所有,龚某应配合过户。 法官提醒:“借名”买车买房行为风险极大,极易产生纠纷,当心“竹篮打水一场空”! 荔枝新闻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05-11 15: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