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砍伐290年古树树干获利400,法院:拘役5个月,分别罚款1000元】6月2日,湖南高院公布一案例。2021年7月,徐某敏、陈某平、甘某生收购樟树时开车经过三眼塘镇回龙山村原枫木桥一组,被当地村民请求砍伐陈某屋前的古樟树枯枝。徐某敏、陈某平、甘某生合伙将该古树两根树干中靠近村级公路一侧的树干砍伐后卖出,共获利400元。经查,被破坏的古树树龄290年,树种为香樟,保护级别为国家三级。经法院审理认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构成刑事犯罪。故判决被告人徐某敏等三人均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三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百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九派新闻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06-06 10:05:33
云南政法
安康中院
平安曲靖
关注
丽江政法
齐齐哈尔网警
南县公安局
枣庄公安
淄博中院
和 淄博中院 一起关注热点,传递法治资讯![[话筒]](https://h5.sinaimg.cn/m/emoticon/icon/others/o_huatong-0a3e80b147.png)
安康中院
广州消防
柳州公安
雅安公安
雅安公安
天津交警
海南共青团
安康中院
海南共青团
成都高新法院
关注
平安温州
关注
云南平安高速
关注
黑龙江高速交警
关注
平安开封
柳州共青团
通渭检察
传播信息微平台
传递法治正能量![[太阳]](https://h5.sinaimg.cn/m/emoticon/icon/others/w_taiyang-2b1d91ddac.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