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援理大暴动案

发布时间 :2023-06-09 17:02:45
再有黄友受到法律制裁!2019年11月18日理大暴动期间,大批黑衣人为声援理大暴徒,发起所谓的「围魏救赵」行动,并於尖东及红磡一带参与暴动。其中一宗涉及19人的案件,12 名被告早前已认罪,一名案发时年仅16岁的男学生,今(6月9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教导所。

法官林伟权判刑时指,反修例事件起初原属和平示威,後被少数暴力人士胁持,令合法性质脱轨变成非法,不少年轻人未经深思熟虑便参与非法集结和暴动。林官指,虽然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曾使用暴力,但明知他人行为而留守暴动现场,已起鼓励及壮大声势作用,即使被告没有鼓吹或号召他人参与暴动,刑责也不轻。

林官续指,考虑到被告现年19岁,案发时更只得16岁,加上教导所一般而言会拘留18个月及接受3年监管,林官认为与被告罪责匹配,对社会和被告而言也胜过判监,遂接纳报告建议,判他入教导所。

同案认罪被告陈浩渔(20岁)丶黄雅颖(19岁)丶马健文(20岁)早前亦被判入教导所,馀下被告则还柙至审结後判刑。

不论违法者有任何理由,犯法就要接受法律制裁,希望被告在教导所内好好反省,重新做人。

帮港出声 声援理大暴动案 19岁学生 判入教导所 鼓励 壮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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