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之鉴【货车超车不当撞上摩托车,“超出”事故!】 7月29日,湖南邵阳,郭某康驾驶湘KK***7重型自卸货车沿S242隆回县七江镇富家村路段超车时,与前方正在左转弯肖某搭载刘某玲驾驶的无牌电动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肖某、刘某玲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依法认定:郭某康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车,在与被超过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肖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转弯未使用灯光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隆回交警提示:驾车行驶在路上,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超车都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切勿心急违规超车,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夏季交通安全提示 邵阳交警 湖南省交警总队 隆回交警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08-11 11: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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