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0月11日晚上,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金色港湾六栋附近健身器材,带孩子玩耍。
约八点钟,高空抛物下来一个烧黑的大馒头,一声巨响。在场的有我和孩子,以及一位遛狗的老人。
小区物业长期不作为,高空抛物行为惯发。从我打电话110后四十分钟,未见警察来取证。
沟通过程警方有录音,本人强烈要求警方及时来取证。
在我看三岁好动孩子过程中,约打完报警电话20分钟,证物被一群小孩踢碎。
很可惜,小区未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缺乏有效证物,事情恐怕要不了了之。
我叹中国警方效率之低,遇事先推诿,我说要投诉,民警才掏出塑料手套装破碎的证物。
我要投诉他们未积极取证。当然错的可能不是一位接警人员,错的是武汉整个警务系统,思维有问题,高空抛物未发生悲剧就不积极取证。
警察 武汉警察 湖北警察 法院 中国法院 武汉法院 图一是拍的证物。图二是我联系警察的过程。
wusumin0917
人生中,第一次打110,警察告诉我,警察不是万能的
只是一个高空抛物而已,警察都不愿意来取证。
wusumin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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