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典说法条 《民法典》总则编 民法典通解通读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与重新指定】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资格撤销后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监护人资格的恢复】
第三十九条【监护关系的终止】(来源: 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10-20 11:16:49

热门评论

游仙公安
游仙公安

关注

平安泸县
平安泸县

关注

齐齐哈尔网警
齐齐哈尔网警

关注

抚州消防
抚州消防

[话筒][话筒][话筒]

开阳县检察院
开阳县检察院

关注

平安纳溪
平安纳溪

关注

法治金堂
法治金堂

关注

东阳公安
东阳公安

关注

齐齐哈尔网警
齐齐哈尔网警

关注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关注

陕西检察
陕西检察

凤翔检察 关注

溧阳检察
溧阳检察

关注[话筒][话筒]

未央检察
未央检察

关注[话筒]

齐齐哈尔网警
齐齐哈尔网警

关注

双流发布
双流发布

共同关注[举手]

平安泸县
平安泸县

凤翔检察

漯河消防
漯河消防

关注

江汉检察
江汉检察

关注热点资讯[话筒][话筒]

都匀检察
都匀检察

关注 都匀检察

黔南检察
黔南检察

关注

今日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