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热搜榜

发布时间 :2023-10-27 21:04:09
新浪微博热搜榜广东惠州法官故意毁损证据期盼司法公正公平
审判法官连应具备的基本常识都不能做到,则直接推定主观上基于故意而实施枉法裁判行为。惠州法院法官杨志立故意毁灭证据枉法裁判为何不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执行?
老人一辈子攒的血汗养老钱用于安享晚年生活,被惠州碧桂园十里银滩的欺诈诱骗购了一个日光不足两小时的没有阳光的房子,引出一场长达7年的官司,由于惠州法院法官杨志立、书记员何科达把证据弄丟这一严重的渎职行为,导致案子判输,使老人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摧残、沉痛打击,78岁高龄不能安享晚年生活。
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七十三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碧桂园应当清退老人被欺骗、利诱、误导下被迫交纳的购房款项,及物业费、精神损失费。应当追究惠州法院法官杨志立、何科达在2016粤1323民初1008号案件中,利用职权,维护偏袒被告方(惠州碧桂园),颠倒事实、毁灭弄丢本案判决重要证据的严重的渎职行为,执法犯法违纪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 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法官弄丟证据承认并回复以(在归档时未能妥善保存此视频资料,是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的表现,将对原一审的审判人员将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请问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惠州市纪检委对法官弄丟证据的行为应该怎样处理执行!因为法官丢失证据判案不公,冤案错案谁来问责,打黑除恶保护伞结束了吗

热门评论

今日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