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
拟暂停电诈惩戒对象银行非柜面业务】
拟将电诈惩戒对象列入失信名单 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惩戒对象落实以下金融惩戒措施:
(一)暂停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业务,既有协议约定的缴纳税款、社保、水电煤气费等向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支付的款项除外;
(二)暂停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所有业务,支付账户余额转出、提现除外;
(三)惩戒期内,不得为惩戒对象新开立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新开立的银行账户应遵循本条第一款要求;(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