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拟暂停电诈惩戒对象银行非柜面业务

发布时间 :2023-11-13 11:22:58
【多部门:拟暂停电诈惩戒对象银行非柜面业务拟将电诈惩戒对象列入失信名单 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惩戒对象落实以下金融惩戒措施:

(一)暂停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业务,既有协议约定的缴纳税款、社保、水电煤气费等向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支付的款项除外;

(二)暂停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所有业务,支付账户余额转出、提现除外;

(三)惩戒期内,不得为惩戒对象新开立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新开立的银行账户应遵循本条第一款要求;(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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