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自由恋爱的典范,其实是「杨月楼案件」

发布时间 :2023-11-27 22:04:30
古代自由恋爱的典范,其实是「杨月楼案件」。

杨月楼案属于清末四大奇案之一,这个案件总结为一句话,基本和吴亦凡案的内核差不多:

演艺圈人士,请勿和女粉丝走的太近,会招来很多严重的后果。

杨月楼是同光年间的京剧名角,在上海演出时万人空巷,有一富家千金韦阿宝,对其一见倾心,托人送了封书信,阐述了自己的家境财力和自己的意向。

一开始杨月楼怀疑这是有人恶作剧,不敢赴约。

韦阿宝郁郁寡欢闷闷不乐,就找母亲倾诉。

当时演员是贱籍,属于下九流,但是韦阿宝的母亲并没有这种落后观念,反而十分支持女儿对爱情的向往,她自己对大明星杨月楼的印象也很不错。

于是就托人几次去与杨月楼联系,杨月楼由此认识了这家人:韦阿宝长的漂亮,物质条件非常好,自己也单身,当然也有这方面的意思,一来二去,婚事就定下了。

但是有人这时候不同意了。

不是韦阿宝的父亲,父亲常年在南洋经商,且和母亲感情非常好,家里一切事情都是由母亲做主。

不同意的人是父亲的亲兄弟,也就是韦家叔父。

这个叔父算个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的?但当时按照礼法风俗,丈夫不在家,叔父还真的有决定权。

韦母当然是不同意的,但不能明着和叔父对着干,于是她就想到一个民间歪点子:让杨月楼来抢亲,偷偷把韦阿宝接走洞房,生米煮成熟饭。叔父反对也没用。

杨月楼也同意了去抢婚,但这个叔父直接就报官了。

且报官的理由非常充分,不是所谓的抢亲,而是「拐盗妇女」,这是当时的重罪。

而且县令和韦家是同乡,两人有交情,叔父委托其重判此罪。

于是哪怕女方说是自愿成婚也没用。

杨月楼被痛打500棍。

在审讯过程中,县令逼着韦阿宝承认自己是被拐盗的,没想到恋爱脑小女子坚决不从,坚定的说这是自由恋爱成婚,并且明言:嫁鸡随鸡决无异志。于是被判当场掌嘴200

最后的结局十分凄惨,杨月楼被判充军,但运气不错,遇到光绪登基大赦天下,于是改为仗打80,遣回原籍。

而韦阿宝就更为凄惨,韦母当时为了营救女婿和女儿,四处奔走,却处处碰壁,情急之下,劳累忧虑而死。

其父过段时间回国,得知此事,害怕承担责任,立刻和女儿撇清关系,宣称自己完全不知此事,和自己毫无关系,更是和女儿断绝了关系,逐出家门。

韦阿宝被官媒强行配婚,据说嫁给了一个70多岁的老头,后不知所踪。

杨月楼在家修养,身体恢复后重返艺坛,将自己艺名改为「杨猴子」,不是因为猴戏演的好,而是自嘲自己就像只猴子一样被人百般玩弄。

他和韦阿宝的自由恋爱,为了爱情的坚定,令人动容,但再坚定,最后也拗不过庞大的国家机器和世俗礼法。

这件事的本质其实并不是「良贱不婚」。

虽然当时名义上,贱籍不能和良籍婚配,但其实大家都这么做,没太多人在乎。

这就是个名义的废纸。

这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叔父从中作梗,坚决反对,并且贿赂官员,加以严惩。

单纯只是因为保守观念而加以干涉,这个无论如何都说不通。

更何况这不是自己的亲闺女。

那么剩下唯一的解释,就只有一条:

韦家叔父,图谋自己亲大哥的财产,所以必须坚决干涉韦氏的婚配。

因为当时韦父没有儿子,财产没有继承人,死了以后,必然财产只能归韦氏宗族所有。

这个女儿如果正常出嫁,嫁给门当户对的官宦商人,那么财产就不会被其继承。

但她搞出了一个「良贱通婚」,本质上不是嫁人,而是招婿。

杨月楼是贱籍,二人所生的子女,可以不姓杨,改姓韦。

这样自然就对韦家财产有了继承权。

属于自己的财产飞走了,叔父们能不着急吗。

为什么说宗族是个坏东西,是封建和野蛮落后,为什么最应该提防的人不是外人,而是自己的兄弟,甚至是亲兄弟。

为什么舅舅对你永远比伯父对你好。

根源就在这个地方。

舅舅和你不是同一个姓,他对你家的财产没有血缘继承权,所以他对你没有别的心思,只有单纯的亲情和友爱。

但伯父叔父不同,他和你同一个姓,有利益纠纷,哪怕他对你有亲情,也不妨碍他有别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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