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初级经济法辅导

发布时间 :2023-12-01 21:25:47
初级会计24年初级经济法辅导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学习思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依照目前政策分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和 Ⅲ类银行账户(以下分别简称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分类管理可有效降低个人网上结算与消费的资金风险。因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涉及的监管规范复杂严格,其学习难度反而高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考试中主要掌握三类账户的开户渠道和三类账户的使用限制,涉及大量结构性理解内容和数字记忆。
(一)开户方式与渠道
1.三类账户的开户方式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方式包括柜面开户、自助机具开户和电子渠道开户。
2.三类账户的开户渠道
【提示】具体开户渠道参见本微博归纳图片
(1)身份验证。个人开立Ⅱ、Ⅲ类户,可以绑定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不得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2)亲自办理与代理办理。开立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或办理其他个人银行账户业务,“原则上”应当由开户申请人“本人”亲自办理;符合条件的,可以由他人代理办理。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Ⅱ类账户与Ⅲ类账户的使用限制
Ⅰ类户与其他两类账户相比,其功能是齐全的,且没有严格的结算限额要求,银行可通过Ⅰ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服务。
备考中,主要掌握Ⅱ类账户与Ⅲ类账户的使用限制,此部分涉及数字记忆,可参见本微博归纳表格。
PS:我的课程中有单独的记忆技巧和口诀,同学们也可收听我在正保会计网校的初级职称经济法课程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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