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泽事件”情况通报顾此失彼 ...

发布时间 :2023-12-02 19:00:15
“云梦泽事件”情况通报顾此失彼

 在媒体持续关注10多天后,安徽省icon宿松县icon人民政府终于在11月30日下午发布《关于云梦泽公司经营管理有关情况的通报》。

赶在12月1日前发布情况通报,也算宿松icon方面没有“跨月”处理“云梦泽事件”。即便如此,这则通报也是姗姗来迟,给人以很不情愿之感。更重要的,这则通报有点顾此失彼、避重就轻之感。

要知道,像这种舆论关注度很高的事件,当地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迅速回应各方关切,而不是慢慢悠悠、不慌不忙地等待事件的发酵。那么,宿松方面为什么会这样处理呢?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呢?

我们注意到,通报在承认存在巡护管理不规范、不文明,禁止垂钓者垂钓,利用地笼捕鱼等问题的同时,再次强调地笼起捕水域不在“十年禁渔”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之内。要知道,在此前的报道中,当地有关方面就已经多次强调这个问题,反倒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地笼起捕水域,到底是不是在“十年禁渔”水域。

按照云梦泽公司通过竞标获得的龙感湖icon、大官湖icon和黄湖icon非“十年禁渔”水域有偿使用权,大官湖属于“十年禁渔”水域,而地笼起捕水域也属于大官湖。到底是否属于“十年禁渔”水域,显然不能靠嘴说,而必须依据竞标水域的规划范围说话,把竞标水域的规划范围公布于众,接受舆论和公众的监督。

必须清楚,如果地笼起捕区域位于“十年禁渔”水域,后果是相当严重的,起捕者有可能要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所以,这份姗姗来迟的情况通报,可能还无法消除公众对“云梦泽事件”的疑虑,需要当地进一步公开相关情况,公开竞标水域的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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