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疏證》入则孝父母呼,应无缓
发布时间 :2023-12-02 19:17:22
《弟子规疏證》
入则孝
父母呼,应无缓。父母命,行勿懒。
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
【释词】
①须:必须。◎敬听:恭敬地听受。
②顺承:顺从承受。
【疏證】
《礼记•玉藻》云:“父命呼,唯(wěi)而不诺,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走而不趋。”(元儒陈澔《礼记集説》云:“唯速而恭,诺缓而慢。”)
《礼记•内则》云:“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又云:“子妇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
朱熹〈童蒙须知〉云:“凡行步趋跄,须是端正,不可疾走跳踯。若父母长上有所唤召,却当疾走而前,不可舒缓。”又云:“父兄长上有所教督,但当低首听受,不可妄大议论。长上检责,或有过误,不可便自分解,姑且隐默。久,却徐徐细意条陈,云此事恐是如此,向者当是偶尔遗忘;或曰当是偶尔思省未至。若而,则无伤忤,事理自明。”
《礼记•祭统》云:“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郑子注曰:“畜,谓顺于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