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挺喜欢我的纹身的 它在我身上已经五年了...

发布时间 :2023-12-04 00:28:00
我挺喜欢我的纹身的 它在我身上已经五年了 但是我很少有机会给别人看 甚至我自己都很少漏出来 我总是用一块手表把它遮住 我害怕别人误解我 认为我怎么怎么样 其实它只是一个小图案 甚至只有一个单词 七个字母 但是我知道 别人不喜欢它 这也确实成为了我青春的印记
高中的时候 我在同桌的mp3小说当中看见了一个名为瑞登的骑士 他总是喜欢说骑士的信条是忠诚 勇敢 牺牲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那个时候就喜欢上忠诚这个词 跟朋友吹嘘等我18岁了一定要把忠诚纹在身上 进入大学 我迫切的想要展示我的与众不同 于是我纹身 打耳洞 在18年冬天 我决定把loyalty这个我想了很久的单词纹在我的手腕上 我跟我女朋友表达了我的意愿 我喜欢那个纹身师的设计 l上带了一个小小的爱心 两个y的拖尾也看起来很自然 我开心坏了 它很好看 我很喜欢它
青春的我觉得忠诚就应该是我的信条 像那个名叫瑞登的骑士一样 对自己的国王忠诚 对自己的父母 对自己的妻儿忠诚 对自己要保护的所有人忠诚 我的女朋友全程陪我纹下了它 我心里暗自发誓我要对她忠诚一辈子
现在 它已经慢慢成为我心里的疙瘩 与人交往的时候我总是下意识的用袖子把它遮住 一心想进入体制内的我也不允许它的存在 可能它已经不能再渡过这个冬天了 没啥后悔 今年夏天我才给我父母讲了我的纹身 一向刻板的父亲居然也没有责怪我 只是叫我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自己做的事情不要后悔 如果有空了就去把它洗了 我跟我母亲讲了我的纹身 我说这是我的爱情观 我要把它带在我的身上 所以就纹了它 我母亲笑着说我幼稚 她说永远要把嘴上说的变成手上做的 我总是说的好听 话说的比谁都好 可是总是做一些幼稚无知的事情 好像真的是这样 纹了它证明不了什么 洗了他也改变不了什么 好像真的要跟它说再见了 五年时间 早已成为了我身体的一部分 在我的手腕上 听见心跳的地方 我的信条 我的爱情观 我幼稚又冲动的青春 loyalty
我还是18岁的我 忠诚是我觉得最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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