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开车经过某个烂尾楼,还在停!
今晚,跟朋友又聊起那个烂尾楼,一致认为短期内很难盘活。
曾跟那个烂尾楼的房产公司,打过交道……当然,是起诉过它。
那个房产公司,是兰州较早从事
房地产 开发的公司,
老板 应该是赚了钱的。
八九年前,那家公司一夜之间将公司几乎所有中层予以辞退。
然后,很多公司中层来律所找我,准备与公司进行劳动仲裁。
同事看到那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群体性案件,要去司法局报备。
以我的经验,凑热闹的比较多,真正到劳动仲裁委到法院的人很少。
果然,到最后,选择签委托合同的,只剩下俩人。
我很好奇地问其中一位:别人都退缩了,为什么还要坚持去仲裁?
她说:我女儿在清华读法学,她支持我去找
律师 维权。
就这样,签完委托合同,我第一时间给房产公司发律师函,看能否协商解决。
被拒后,直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裁决后,双方都不满意,都去法院进行诉讼。
开庭后,房产公司觉得很多证据与事实对其不利,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
最终,两位当事人拿到了非常可观的赔偿。
不久,被那家公司辞退的好几位中层再来找我,又想委托我帮其索赔。
我拒绝了!
他们本来与当事人一起来找的我,起初是声音最大的,但又是放弃最快的……看到当事人拿到赔偿了,又来找我!
而我,非常不喜欢搭便车,更不喜欢搭便车的人!
……
再后来,突然接到我的驾校教练的电话。
他说,某某是他岳母,跟我当事人是同事,还是想委托我去索赔。
我说:某某某两位的案件是调解结案的,结果我不太方便讲,你岳母的案件我也不方便代理。
当然,也再没有关注过那批人是否再去仲裁过,是否拿到了赔偿金。
朋友们常说,那一批人得有二十来个吧,少收多少律师费!……就这样,被朋友们嘲笑过好多次。
我总是酸溜溜地说:有些钱,可以挣。有些钱,不能挣。有些人的钱,可以挣。有些人的钱,坚决不能挣!
这,也可能是我挣不了大钱、做不成“大律师”的原因吧?
法如海的律师办案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