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的下期留言也已推出,欢迎关注

发布时间 :2023-12-05 05:33:03
公诉还是自诉的前提都是法院接受立案,法院以各种借口不予立案,后面都是空谈。虽然我们国家没有就网暴专门立法,但并不代表就目前的法律没有可处罚的依据。就这个问题,早在2021年洪范所就开过直播讨论,只是这讨论被十几次强行掐断,连换三个平台,但最终还是被迫中止。治理网暴,非不能乃不愿摊手
劳东燕2004 : 网络暴力的下期留言也已推出,欢迎关注。当前实务中对涉嫌构成侮辱罪与诽谤罪的,通过扩大例外条款的适用,即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要件做扩张性解释,而扩大公诉程序的范围。在立法未做修改的情况下,我比较赞同将“告诉才处理”中的“告诉”理解为同时包含自诉与公诉,并赋予被害方自主决定是选择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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