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壁...
发布时间 :2023-12-05 06:09:39
去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壁镇派出所报敲诈勒索案,派出所民警,大门都没让进去,我们三家在河北工程大学44号楼,各种巧立名目的罚款四万多元,如果不交,就以停水停电相威胁。没办法我们只有交罚款。可尚壁镇派出所的民警答复是,你们交完钱人家给你开着罚款手续,就不是敲诈勒索。那么以尚璧镇派出所的逻辑就是,抢劫完打一借条就不算抢劫?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请问我们三家,在河北工程大学44号楼租的商铺都是投资大,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巧立名目的罚款,如果不交就停水停电,是不是存在威胁要挟?他们没有行政执法权,是不是存在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上壁镇派出所连问都不问是不是存在包庇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