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 【每日学“典”:供电公司不得拒绝 向社会公众合理供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来源:中国普法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12-06 19:26:56

热门评论

未央检察
未央检察

关注

延长法院
延长法院

关注

今日热门